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来的.从小到大.我还真没看见过法律平等过.就拿最近的两则新闻做个比较吧.一个是上海社保案.一则就是男子恶意取钱.
一男子恶意取款被重判无期.应该说人人都有贪欲之恋.这个本来不是这名男子主动的思想犯罪而是ATM出错了.
后来男子多次取钱,最后逃之夭夭.这个应该是犯罪行为.但是就算涉及了刑法也不至于无期吧?17万算的了什么?
"17万不够我的零头"有多少领导贪污上千万的也只是判个无期.若是老百姓估计有10个脑袋也不够杀的啊.俗话说的好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为啥量刑的时候总是老百姓从重呢?
官场有多黑暗懒得深究,人人也都知道.贪污受贿被挑白了被挖出来了.判刑了.你也改把这些领导当成普通人一样看待吧.改枪毙的都拉出去枪毙,如果不死估计今年无期,明年有期.再过几年就出来了.
因为法律有规定,表现好的话就可以减刑的撒.只要人不死就有出来的希望撒.
上海社保案里面有人贪污21万.只判15年.他这个还是主动犯罪.而前面提到的这位老百姓取坏了的ATM17万.结果却是无期.
真不知道怎么说啊.社会任何不平等的老百姓都能接受.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也只能被迫接受了.
该文章转自笔锋秀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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