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落伍组织团购(团售)的05/7/7规定
为了规范落伍的团购(团售)活动,尽量减少大家利益受损的机率.从2005/7/7开始,所有在落伍组织团购(或团售)的,需先将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家庭)坐机电话(手机及公用电话无效)及组织团购(团售)理由撰写成文,递交给本栏的斑竹的同时发到落伍底部的邮箱.待斑竹(或者管理员)基本确定真实身份后,方能发团购(团售)帖,否则一律视为非法AD.同时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完全透明化,随时报告收款(发货)等情况.总金额在5K以上的团购(团售),如何操作暂时未定. 支持一下,大早上的 早上好..鱼~ 应该建立信任关系
支持这个决定
出售方的资料也必须要公开,而且要确认是否合法
建立信用制度后以便于以后交易
[[i] Last edited by 白帝 on 2005-7-7 at 09:12 [/i]] 支持 支持一下啊。 支持一下 这个办法不错啊。信任机制。。让不法空间商没得生意做。好~ 支持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白帝[/i] at 2005-7-7 09:10
应该建立信任关系
支持这个决定
出售方的资料也必须要公开,而且要确认是否合法
建立信用制度后以便于以后交易 [/quote]
支持! 呵呵
支持一下 。。。。。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是不是这样的话,团购帖就会置顶,加红,加粗呢? 看看 同意. 落伍应该做一个安付通那种的东西.
大家先把钱给鱼. 卖加发货,买家收货没问题通知鱼给钱. 终于开始整顿,支持! 非常支持鱼的决定!有效的监督能让交易变的更安全更放心! 支持 支持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