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个人网站转载新闻违法吗?
今天我们县[b]宣传部[/b]给我打来电话,说让我把我网站上的新闻内容全部都删除掉,理由是我没有转播新闻的权利.我见很多博客\个人主页等,都经常有新闻内容,难道都违法吗?
希望明白人能回答我一下...谢谢..
关于撤除金乡新闻内容的说明!
网址:[url]http://www.jinxiang114.com/?zx_1136.htm[/url] 应该是这样的 [b]本站是非盈利、公益性网站,转载金乡新闻的目的如下:
[/b]1、为了方便更多的金乡人观看金乡新闻,让那些来不及看金乡新闻的人,有时间观看金乡新闻。照顾到很多时间不固定的人。
2、把金乡新闻放到网上,更是为身在外地的金乡人了解家乡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机会。
[b]把金乡新闻做到网络上的好处:[/b]
1、扩大金乡新闻的覆盖范围,让没时间看电视,或者看不到金乡电视台的人能够看到金乡新闻。
2、保留每一天的金乡新闻,可以随时查看,反复播放,并且提供了大量影像资料,供网民参考。
3、让身在外地的金乡人,能够看上金乡新闻,了解家乡发展,增强他们的热爱家乡的精神。4、让全国、全世界更多的人了解金乡,支持金乡,为金乡发展带来更多的商机。
[b]以下是我从网上找的一些资料...感觉好像是不算侵权...但县宣传部说我没有转新闻的权利,让我必须删除,我应该通过哪种法律依据和他们说呢?[/b]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七小项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如果是新闻作品,《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 :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按此规定,即新闻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可以转载。 新闻属于公共事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著作权法规定转载报纸电视台单纯事实新闻报道是不用获得原单位的许可的,也不用支付原播报单位酬金,但是需要注明原报道的出处以及撰写报道的记者。 《著作权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新闻报道。就是新闻报道不享有著作权,可以随意转载使用。因为这样立法的目前在于国家希望报纸电视台新闻报道能够广泛传播,使政府的精神家喻户晓,所以在新闻界有着“新闻共享”的通例。 二楼的兄弟,我没有看明白你的意思啊.是能放,还是不能放啊?
你们说我网站上,还能放新闻吗? 许多地方政府下大力气办好政府网、大力推广以新闻为主的网络内容,其目的就是加强政情民意的宣传和交流。政府网的新闻被更多的网站转发,就越能显示出政府网站的根本职能。 哎..求助..... 很明显示是抄袭了,别人有权不让你,, 让你删就删 哪来那么多废话!
要听党的话 [b]以下是相关法律:[/b]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七小项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b]如果是新闻作品,《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 :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按此规定,即新闻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可以转载[/b]。
[b]新闻属于公共事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著作权法规定转载报纸电视台单纯事实新闻报道是不用获得原单位的许可的,也不用支付原播报单位酬金,但是需要注明原报道的出处以及撰写报道的记者。 [/b]
《著作权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新闻报道。就是[u][b]新闻报道不享有著作权[/b][/u],可以转载使用。因为这样立法的目前在于国家希望报纸电视台新闻报道能够广泛传播,使政府的精神家喻户晓,所以在新闻界有着“新闻共享”的通例。
请问,我转载了,算是侵权吗? 你连这个都不懂了。。不是版权不版权的问题。你没有转播新闻的权利。你没有大学通知书,大学怎么会让你去读了! 不合法的,还有跟党讲什么道理啊,关了你的小站只是一句话的事。 不违法 不合法的 除非不查 一查还是得死
不违法,但不合乎实情
宣传部或者当地的新闻中心不让你放,就是不可以放。本身规定就是你没有发布新闻和转载新闻的权利,属于违法。 和谐社会。~ 正常 呵 我一个2万人的坛子 就因为网友转了一篇新闻给关闭了 按说是不能转的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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