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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亮 发表于 2008-5-13 07:47

你们谁发起募捐?来看下.

个人募捐非法

  四川省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慈善方面的相关规定,[b]个人不能向社会募集资金[/b],必须通过公募基金会才能向社会募捐。如果有关单位或个人想帮助一个人,面向社会募捐,一定要向有关方面申请,并有一个账号,此账号要归在公募基金会名下。因为公募基金会的账目是受到严格审计的,这样才能让善款真正用于需要帮助的人。

  该负责人认为,章韵瑛跟熊惜一家人之间就善款一事发生矛盾,是个人募捐“惹的祸”。他说,由于个人募捐缺乏监管,难免会出现将善款拿来他用的情况。比如章韵瑛把善款用于投资等行为,是不允许的,这种情况在公募基金会管理善款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另外,个人募捐还有可能出现善款最后被当事人分掉等情况。这些都是违背慈善事业初衷的,而且违背了爱心人士的初衷。为此,该负责人呼吁,市民不要进行个人募捐,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据说捐款需要民政局批准的.

爱雪 发表于 2008-5-13 07:47

切,捐给他们谁知道到时候钱都去哪里了..

大不了我不捐了还不成啊

杨过过 发表于 2008-5-13 08:05

捐到红十子会

erguo 发表于 2008-5-13 10:01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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