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请注意,我不是骂夜归人,我是骂那个多事之人
[[i] 本帖最后由 文心竹 于 2008-7-9 11:14 编辑 [/i]] 天下事,非曹刘辈不可论大势。 [quote]原帖由 [i]ykserver[/i] 于 2008-7-8 14:31 发表 [url=http://www.im286.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555163&ptid=2575517][img]http://www.im286.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了回帖......
法律上来讲,你可以做..但是道义上或者良心上来讲,你不能做.. [/quote]
言之有理,楼主权稳一下再作决定不迟~ 你看看那些有钱人,有那个和你讲道德的?
公司扣你工资的时候怎么不讲道德了
公司不给加班费的时候怎么不讲道德了? 现在都很难找出两个站只有20%相似的。。:( 唉,道义上来讲,楼主确实有点过份了。。 不用管的 天下网络一般抄.
只要70%不像.:ohh: 20%没关系关系的。 不了解 但求问心无愧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quote]原帖由 [i]土坷垃[/i] 于 2008-5-12 14:39 发表 [url=http://im286.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107219&ptid=2575517][img]http://im286.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不是唐骏,那些规矩不用考虑。 [/quote] [quote]原帖由 [i]落伍通信员[/i] 于 2008-5-12 12:47 发表 [url=http://im286.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106618&ptid=2575517][img]http://im286.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其实没啥,市场挺大,不是说你做了他就没饭吃,除非你签过合同。 [/quote] 如果签了合约,他要给你费用的:o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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