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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ftp 发表于 2008-5-9 10:07

(百度财经)校园网登离职教师照片被判侵权

2008年05月09日 08:13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刘杰)昌平区王府学校的优秀教师张老师离职后,该学校仍然将其照片和个人资料登载在网站上。张老师认为学校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诉至法院索赔5万元。近日,昌平法院判决该学校因侵犯张老师肖像权,赔偿1000元并致歉。

  2006年10月,张老师到昌平区王府学校担任教师。去年7月,因学校不再续聘,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然而,张老师后来在登录王府学校网站时,发现自己的照片赫然出现在首页;在学校的招生办公告栏,也还贴着自己的照片及相关信息。

  张老师于是将王府学校诉至法院,认为自己已经离职,学校就不应该再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照片和个人信息。由于自己是学位较高的博士,又是优秀教师,学校这样做有用自己名义打广告的嫌疑,因此索赔5万元。

  王府学校则表示,学校是民办的公益性单位,根本没有用张老师的照片和信息来盈利;况且,学校在收到起诉后立即删除了公告栏里的照片,网页上的内容也被技术人员删除……

来源:[url=http://finance.baidu.com/hongguan/fengbao/2008-05-09/081335108400.html]http://finance.baidu.com/hongguan/fengbao/2008-05-09/081335108400.html[/url]

[[i] 本帖最后由 cnftp 于 2008-5-9 10:09 编辑 [/i]]

紫竹心 发表于 2008-5-9 11:36

这样是不对的,

gung 发表于 2008-5-9 12:02

肖像不是个小问题

mixly 发表于 2008-5-9 15:22

:mad: :mad: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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