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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小子 发表于 2008-5-7 09:12

央视报道失实被判免道歉 法院称应宽容

央视报道失实被判免道歉 法院称应宽容

不贴地址了。免得说我AD。自己搜去吧。

sysceo 发表于 2008-5-7 09:13

cctv比cnn更cctv 更cnn

sysceo 发表于 2008-5-7 09:14

那我们是否对cnn也要宽容?

小峰 发表于 2008-5-7 09:15

回复 银牌 sysceo 的帖子

当然! :lol:

一DANG的好处太多了,体制问题.  不抱什么希望了,除非...

herms 发表于 2008-5-7 09:18

:mad:

mp3lt 发表于 2008-5-7 09:26

法院是谁开的?:lol:

tokashi 发表于 2008-5-9 09:29

:tu:

erguo 发表于 2008-5-9 09:55

阿门

属于天空的鱼 发表于 2008-5-9 10:33

谁弄个反CCAV网,我提供支持

疏影 发表于 2008-5-9 11:21

身材很好,每次看到都湿了,怎么办

不敢于屈服 发表于 2008-5-9 12:23

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q155555 发表于 2008-5-9 12:58

法院称应宽容

拒绝游泳的鸭 发表于 2008-5-9 13:06

不宽容也得宽容

土拨鼠 发表于 2008-5-9 13:10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2007年3月报道了河北省晋州市海龙棉织厂生产“毒毛巾”事件,后经相关部门检验,该厂毛巾虽然不合格,但并未含禁止使用的强致癌物质。海龙棉织厂随后对央视提出侵害名誉权控告。近日,市一中院认定商品生产者应容忍社会公众以及媒体对其作出的苛刻批评,终审驳回海龙棉织厂的侵害控告。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播出了一期名为《都是染料惹的祸》新闻节目。报道中,央视记者在河北省晋州市陈家庄乡海滩村海龙棉织厂和邻村陈家庄的一家“源泉”染厂调查,染厂一名技术人员拿出了几个样品,说是为“海龙厂”生产的。之后,记者从暗访的两家厂子里抽取了11个染料样品,送到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结果显示,其中9个不合格样品中都含有国际上已经禁止使用的强致癌物质。

  节目播出后次日,晋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封存了海龙棉织厂生产的毛巾。同年4月5日,河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检验报告,认定该厂毛巾质量不合格。2007年4月25日,晋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该厂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毛巾2万条,并罚款16000元。

  事发后,海龙棉织厂负责人孟某以自己的产品虽不合格,但并未检出报道所涉及的禁用染色品芳香胺为理由,将央视告上法院。他称,央视的上述报道失实,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并要求央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法庭审理时,他还提交被暗访的技术人员的证词称,其所说的“海龙”,是一个人的名字,而非他的“海龙棉织厂”。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获得客观社会评价的权利,与此同时,法律亦保护媒体的正当舆论监督权利。具体到本案,央视是基于部分毛巾生产企业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染色剂,严重危害公众安全这一社会现象所做的调查节目。相关部门目前已确认该单位生产的毛巾不合格,虽不合格原因与致癌物质无关,但仍可证明其产品有质量问题。此外,毛巾安全问题涉及公众利益,作为生产毛巾的企业,针对媒体与公众对其产品质量及安全的苛责,应予以必要的容忍。

  据此,市一中院终审驳回了孟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凭什么驳回诉讼请求?:tu:

vanne17 发表于 2008-5-9 15:02

:mad:

im286OK 发表于 2008-5-9 15:1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apm110 发表于 2008-5-9 17:27

:tu:

455929861 发表于 2008-5-10 17:43

[quote]原帖由 [i]疏影[/i] 于 2008-5-9 11:21 发表 [url=http://www.im286.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032033&ptid=2564297][img]http://www.im286.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身材很好,每次看到都湿了,怎么办 [/quote]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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