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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k17k 发表于 2008-5-6 10:15

惊曝:成都黑客7个月狂赚160万

惊曝:成都黑客7个月狂赚160万

  购置20余台电脑,雇佣20余名工人,双流县的李华和陈勇(均系化名)做起了盗卖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生意”。盗来虚拟财产后,两人将游戏装备和金币出售获利。通过这种方式,在7个月的时间里,李华和陈勇就获利160余万元。后因分赃不均,李华到派出所举报陈勇,没想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也被警方查出。昨日记者获悉,李华和陈勇因涉嫌盗窃罪,日前被双流县检察院批捕。目前,陈勇仍在逃逸中。

  专职“盗号” 租房买电脑

  25岁的李华大学毕业后,找了几个工作都觉得挣不了钱,便找到朋友陈勇商量“发财大计”。讨论许久,两人决定利用自己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再找一批工人,通过侵入网络游戏玩家的账号,将账号内的虚拟财产盗走牟利。

  去年8月,李华和陈勇在双流县近都社区租了一套房子,又共同出资购买了20余台电脑。随后,他们招聘20余名对计算机比较熟悉的人,为他们工作。一切准备就绪后,陈勇便联系互联网中掌握大量“魔兽世界”网络游戏玩家账号的“流量商”,以非法手段向其购买玩家账号。

  盗卖金币 7个月获利160万

  由于对互联网很熟悉,李华很快通过网络购买到计算机木马病毒程序。在拿到“流量商”提供的游戏玩家账号后,他们通过计算机木马病毒程序将玩家的密码破译。就这样,李华和陈勇把他人的账号变成了自己可操作的账号。

  掌握账号和密码后,李华和陈勇将这些已被破译的号码交给聘请的工人,由工人以该玩家身份进入游戏,将玩家账号内的金币转移到自己的账号上,然后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把每个金币以人民币1-3分钱的价格向其他玩家出售以获利。从去年8月到今年3月,他们就用这样简单的方式获利160余万元。

  梦想独吞 举报同伙自己却落网

  赚到了钱,两人却反目了。今年3月,因分赃不均,李华对陈勇越来越不满。于是,他取下了存储数据的计算机硬盘,以此为证据到派出所举报陈勇。李华本以为,警方如果把陈勇抓住,自己就可以独享“利润”,不用再和陈勇分钱了。然而,这只是李华的一厢情愿,警方调查后发现了李华的共同犯罪事实,遂将其挡获。不过警方在前去抓捕陈勇时,他已经逃逸。

  ○相关链接

  成都首起盗窃虚拟财产案

  2005年12月28日晚,郫县犀浦的韩先生账号内价值800元的网络货币,被一个昵称叫“民民”的网民盗走。此案是成都公安机关接到的第一个网络财产被盗案。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实际财物被盗,警方才能开展侦查。警方在研究后认为,“民民”偷走的虽是虚拟货币,不能在现实生活中流通,但却是韩先生按照1:1的比例用人民币购买的,应该等同于货币,“民民”的行为应该属于盗窃。由于“民民”盗窃金额较小,且是在校学生,警方随后对其处以治安警告,并责令他返还韩先生800元人民币。

  据悉,这是成都第一起认定网络财产等同于实物财产并进行调查处理的案例。

[[i] 本帖最后由 17k17k 于 2008-5-6 17:51 编辑 [/i]]

cnfly 发表于 2008-5-6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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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k17k 发表于 2008-5-6 10:45

我想黑吃黑,黑黑客的钱不犯法吧?:D

yingyunzhi 发表于 2008-5-6 11:03

这种现象正在又好多人再做呢?

生死刀 发表于 2008-5-6 12:30

:o :)

沙发王 发表于 2008-5-6 17:29

:lol:

摆个poss 发表于 2008-5-6 17:39

,他们通过计算机木马病毒程序将玩家的密码破译。就这样,李华和陈勇把他人的账号变成了自己可操作的账号。
286用木马还用破译吗?:ohh:

dfydxf 发表于 2008-5-6 19:03

看来又有一人落网了

gsat2002 发表于 2008-5-6 19:28

高手

寂寞山风 发表于 2008-5-7 11:06

SB,明明做的是见不得人的事,还去向公安举报,这不自投罗网吗?即使公安顺利将陈勇抓获,陈勇就不会把他抖出来? 难道他已经做好了独吞钱后长期逃亡的准备? 真不知道脑袋是怎么想的.

昙花晚上现 发表于 2008-5-7 12:41

这种现象正在又好多人再做呢?

xiaogougou 发表于 2008-5-7 13:03

愚昧啊。。。
无知啊。。。
良心啊。。。
无语啊。。。

侽秂 发表于 2008-5-7 13:06

[quote]原帖由 [i]xiaogougou[/i] 于 2008-5-7 13:03 发表 [url=http://www.im286.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5976715&ptid=2562181][img]http://www.im286.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愚昧啊。。。
无知啊。。。
良心啊。。。
无语啊。。。 [/quote]

支持。。。。。。。。。。。。。。。。。。。

tvro.net 发表于 2008-5-7 19:52

贼喊捉贼!

拒绝游泳的鸭 发表于 2008-5-7 20:00

傻子一个 真的是的

lixiang2008 发表于 2008-5-7 22:12

是哦  有點傻了

deep18 发表于 2008-5-7 22:23

黑吃黑分布均匀了 结果全完

qq3721 发表于 2008-5-7 23:34

富贵险中求..
但是有分寸..

360dupc 发表于 2008-5-8 08:16

通吃[url=http://www.4fhk.cn/cf.asp?19&kukepc]做百年推广员,点击一次0.1元,推荐注册会员0.5元,满100元日付![/url]

06cn 发表于 2008-5-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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