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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ysky 发表于 2008-4-29 09:23

(qq)腾讯QQ会员记者团招蓦美工、记者,工资用QB结算

新闻来源:腾讯新闻
QQ会员记者团隶属腾讯公司 QQ会员产品下,负责对腾讯公司QQ会员核心产品的最新动态作及时、公正、全面的报道与传播,以促进客观活跃的用户交流,让更多用户透过记者更深入的了解腾讯的产品文化。根据发展需求,现在针对所有会员用户招募美工成员。



招聘名额: 美工10名

工资待遇 :

1、记者团美工正式人员享有丰厚的QB报酬。每月完成基本任务后有一定的QB保证,多出的按质量评比,有绩效奖励,QB数量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对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予特别奖励。(如QB,增值业务,实物,体验特权等)。
3、记者团的正式成员可酌情给予业务或游戏优先体验资格。

申请要求:
1. 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以及 Q吧管理规定,在申请前三个月内没有受过整个Q吧平台任何处罚。(严禁使用马甲号参与申请);
2. 对 QQ 会员有浓厚兴趣,热情高,熟悉 QQ会员,是 QQ会员的热心用户,对行业内同类产品具有一定的了解;
3. 业余时间较多,上网条件好,热爱公众活动,热爱论坛,有深厚的论坛经验;
4. 遵守记者团的管理章程,服从分配,按时完成任务。有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能坚持长期为网友服务,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及团队合作意识。
5. 能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并有良好的交际能力能与网友融洽相处沟通。
6. 有较高的做图能力,熟悉PS、FW、U5等常用做图工具,具有一定图片故事设计能力,懂得使用ZineMaker软件和FLASH软者将优先考虑。
7. 符合以上各条件的非现任论坛/Q吧管理员、非各类官方指导团队成员、以及担任QQ论坛/Q吧、拍拍社区、腾讯游戏社区职务版主未超过2个者。
8.未满18岁者不予考虑。

工作要求:
1. 按月完成分配的基本任务,积极参与日常交流讨论(基本任务量与重点版面版主任务量持平)。
2. 通过申请的成员的试用期为2周。在2周内表现良好者,转正为正式成员。
3. 任何关于团队工作事宜的相关讨论,一律不得对外泄露,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 遇到分歧,应以腾讯公司声誉与尊严为大前提,维护团队整体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怂恿、纵容和支持攻击管理团队或者官方的行为,经发现立即除名。

QQ会员记者团隶属腾讯公司 QQ会员产品下,负责对腾讯公司QQ会员核心产品的最新动态作及时、公正、全面的报道与传播,以促进客观活跃的用户交流,让更多用户透过记者团更深入的了解腾讯的产品文化。根据发展需求,现在针对所有会员用户招募记者成员。  

招聘名额: 记者5名

工资待遇 :

1、记者团正式人员享有丰厚的QB报酬。每月完成基本任务后有一定的QB保证,多出的按质量评比,有绩效奖励,QB数量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对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予特别奖励。(如QB,增值业务,实物,体验特权等)。
3、记者团的正式成员可酌情给予业务或游戏优先体验资格。

申请要求:
1. 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以及 Q吧管理规定,在申请前三个月内没有受过整个Q吧平台任何处罚。(严禁使用马甲号参与申请);
2. 对 QQ 会员有浓厚兴趣,热情高,熟悉 QQ会员,是 QQ会员的热心用户,对行业内同类产品具有一定的了解;
3. 业余时间较多,上网条件好,热爱公众活动,热爱论坛,有深厚的论坛经验;
4. 遵守记者团的管理章程,服从分配,按时完成任务。有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能坚持长期为网友服务,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及团队合作意识。
5. 能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并有良好的交际能力能与网友融洽相处沟通。
6. 有优秀的文字功底,观察力敏锐,能很好的把握文章主题方向,对各类体裁、文风不同的文章创作要求均能较好的应对处理。能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并有良好的交际能力能与网友融洽相处沟通。有论坛或者Q吧版面管理经验者优先。
7. 符合以上各条件的非现任论坛/Q吧管理员、非各类官方指导团队成员、以及担任QQ论坛/Q吧、拍拍社区、腾讯游戏社区职务版主未超过1个者。
8.未满18岁者不予考虑。

工作要求:
1. 按月完成分配的基本任务,积极参与日常交流讨论(基本任务量与重点版面版主任务量持平)。
2. 通过申请的成员的试用期为2周。在2周内表现良好者,转正为正式成员。
3. 任何关于团队工作事宜的相关讨论,一律不得对外泄露,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 遇到分歧,应以腾讯公司声誉与尊严为大前提,维护团队整体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怂恿、纵容和支持攻击管理团队或者官方的行为,经发现立即除名。



不能做评论。。

南京 发表于 2008-4-29 09:3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默认 发表于 2008-4-29 09:33

:tu:

80年代 发表于 2008-4-29 09:46

QB不是要多少有多少?又不能当饭吃.
随便弄个几万亿 马化腾不就是世界首富了?

moying 发表于 2008-4-29 10:03

马化腾是偷税漏税天字第一号

playsky 发表于 2008-4-29 10:13

[quote]原帖由 [i]moying[/i] 于 2008-4-29 10:03 发表 [url=http://im286.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5756653&ptid=2547119][img]http://im286.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马化腾是偷税漏税天字第一号 [/quote]
注意 身份。。

冰河一族 发表于 2008-4-29 10:37

在那里??

liusl198109 发表于 2008-4-29 10:49


这样也行啊

兔子木木 发表于 2008-4-29 10:53

太……

hun-ke 发表于 2008-4-29 12:31

----

sunnyv 发表于 2008-4-29 13:02

服了
不过提到zinemaker

hc523888 发表于 2008-4-29 13:15

:lol:

昙花晚上现 发表于 2008-4-29 13:29

QB对你们来说跟草纸一样便宜

phoenixtree 发表于 2008-4-29 13:46

给Q币不如给会会员级娄了..

太不真实了!

ljp812 发表于 2008-4-29 13:49

:tu:

梁静茹 发表于 2008-4-29 14:01

以前在腾讯论坛做版主
待遇是每个月给该版主号码自动加3个月会员
做了2年多时间,会员到了2010年。
然后腾讯换了新的论坛负责人
实行改革,版主只能加一个月会员,
更要命的是把以前做版主加的会员,现在没做的了,回收了!
我的号2010年到期的会员也就马上没了!

sunyayan 发表于 2008-4-29 14:04

马总真的太有才了

拒绝游泳的鸭 发表于 2008-4-30 00:27

马化腾是偷税漏税天字第一号  强顶!

李霞云 发表于 2008-4-30 03:2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crazy522 发表于 2008-4-30 03:28

真的假的啊 !??可惜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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